县司法局
2023-02-23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长海县司法局按照省、市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县域实际,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制定了一系列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能够有效带动和促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使法律援助工作与困难群众的需求相适应,与和谐稳定的要求相适应,与海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
一、建立援前调解机制
坚持“能调先调,应援则援,调援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把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减轻群众诉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又确需法律服务的,可结合人民调解组织对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他们自行和解或依法维权。
二、完善便民服务机制
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开通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通道,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公开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办事程序,在联络站点醒目位置悬挂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通过制作发放法律援助连心卡等方式对所辖区域困难群众进行登记建档,实行上门服务。
三、健全内部运行机制
按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审查决定、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的法律援助运行程序和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跟踪、回访、奖惩及考核等制度,强化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办案质量。
四、全面加强县法律援助中心建设
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机构的管理体制,增加编制,配齐配强管理人员使其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五、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主力军,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组织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量化其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标准,规范其履行法律援助的行为,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扩充夯实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积极支持和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发挥其特长和优势,为其所在的社会群体或某此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加大法律援助专题培训力度,创新法律援助培训模式,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提高公众知晓率
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作为工作重点,持续推动法律援助宣传向基层延伸覆盖,大力营造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转变宣传理念,寓法律援助宣传于日常工作之中,编印法律援助便民手册、法律援助宣传卡等宣传资料,在日常接待咨询和服务中免费向群众发放。利用新媒体,及时报导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成功经验、法律援助典型案件等,使法律援助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