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0-15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 号)、《大连市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对下一步我县维修资金缴存额度、使用程序、管理模式等进行了明确。按照制定政府规章程序相关要求,我局以《征求意见函》的方式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2020年 9月10日至 9 月16 日,我局将《规定》和起草说明向县镇区各公有住房管房单位、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物业企业以《征求意见函》的方式征求意见,同时以公众调查表的方式由县直社区向群众征求意见。
经统计征求意见结果,县镇区各公有住房管房单位、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物业企业均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