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01-03
一、编制背景和意义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bob体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2022年7月,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bob体育印发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辽政发〔2022〕19号)。2022年12月,大连市政府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bob体育印发大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大政发〔2022〕33号)。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对优化营商环境,清单总结固化了近年来改革成果,建立了系统的清单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奠定良好基础。通过提高行政许可透明度和标准化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稳定的预期,消除影响投资创业和要素流动的“隐性壁垒”,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清单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底数,划定了许可权边界,规范了审批裁量权。通过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有利于扎牢制度“笼子”,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有效解决行政许可事项要素不统一、变相许可仍然存在等困扰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问题。
二、主要内容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县营商局认真对照《大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相关事项,形成了《长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县清单》)。《县清单》制定过程中,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采纳,达成一致意见,经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县清单》共梳理编制长海县行政许可事项252项,共涉及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等多个部门。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41项,涉及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等多个部门;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事项11项,涉及县民族和宗教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海洋发展局等7个部门。
三、主要特点
一是法治化原则。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我省市县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一律不得纳入清单,防止出现扩大审批范围、增设许可环节等行为。
二是系统化原则。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确保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与《县清单》保持一致。同步启动事项库系统应用工作,确保清单公布实施后审批服务无缝衔接。
三是标准化原则。对国家层面设定由地方实施的许可事项依法遵照《国家清单》认领,对我省市县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许可事项严格按照国办要求的制式编制,确保同一许可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政策文件:http://hellenicspace.com/Details/index/tid/528037